云计价GCCP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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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混砂浆换算

业务场景:

黑建造价函【2010】18号《关于使用干混砂浆(预拌)的计价暂行办法》规定:

对于工程中使用干混砂浆(预拌)抹灰、砌筑及楼地面施工的工程,在计价时,应按相应的定额项目执行,并按照如下方法调整:

人工:按照预拌砂浆(湿拌)相应项目执行。

材料:砂浆换算为干混砂浆,消耗量不变。

机械:按搅拌砂浆的相应项目中的灰浆搅拌机台班乘以1.2系数计算;

软件操作:

步骤一:一级导航选择【编制】,二级导航定位在【分部分项】,套取预拌砂浆子目后,在功能区选择【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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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二:弹出【预拌砂浆换算】窗口,软件自动筛选可以进行换算的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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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二:勾选【干混砂浆】,点击【执行换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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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巧:双击标题行【干混砂浆】,即可对所有子目批量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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