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计价GCCP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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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场景:
江西2019年发布‘赣建价【2019】7号文’明确指出建筑施工项目由于开展扬尘治理而导致按现行工程定额计价时出现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足的,可以分专业调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房屋建筑工程增加费率为0.77%,市政建筑工程增加费率为0.66%。采用目前增加费率调增计费时,应按照现行费用定额或费用计算规则规定的相应专业计费基础计取。包括在房屋建筑、市政建筑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内的装饰工程、大型土石方工程可计取本次增加费率;单独发包的装饰工程、大型土石方工程不计取本次增加费率。
经与造价站确认以及新点3.4接口的要求,明确各专业费用记取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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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价软件处理:

费率记取与新建单位工程专业相关,仅新建专业为建筑,市政建筑会记取扬尘增加费,其他专业单位工程均不记取,由于各专业单位工程安全文明环保费费率不一致,因此,不能在项目取费设置处修改上安文费费率,需找到对应的单位节点,进行安文费的费率修改。

操作指导:

可在取费设置节点选择是否记取扬尘文件(找到专业为建筑、市政建筑的单位工程),选择“记取”,费率按上表变化;
新建单位工程专业为建筑工程,套取建筑、装饰、建筑土市方、市政建筑、市政土石方子目,安文费费率分别为:10.2,9.03,5.47,7.39,2.68;
新建单位工程专业为市政建筑工程,套取建筑、装饰、建筑土市方、市政建筑、市政土石方子目,安文费费率分别为:10.2,8.26,5.47,7.39,2.68;(装饰不增加)
新建专业为非建筑,市政建筑专业,无论插入何种子目,均不记取增加
选择"不计取",所有专业安全文明环保费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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